为了评价学院各专业各门课程支撑毕业要求达成情况,促进教学环节的持续改进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结合我院专业特点,特制定本院本科专业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方法,请各专业遵照执行。
一、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机制
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是毕业达成的基础支撑,衡量人才培养目标是否达成的基础。首先,各系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任课老师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教学大纲,并进一步确定本门课程的教学目标、考核内容和考核方法对本门课程进行目标达成度评价。其次,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每门课程目标达成度进行审定,明确课程改进措施。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指导机构、主体、步骤、周期和方法如下所示:
评价指导机构:校评估办公室、校教学质量管理科及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
评价主体:课程组、课程负责人、实验指导教师
评价对象:理论及实践课程教学目标及达成
评价周期:1年
评价方法:以定量评价为主,采用基于教学大纲中评价途径、评价依据的直接评价法。
二、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方法
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步骤如下所示:
(1)首先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毕业要求和课程教学大纲,将课程目标分解与毕业要求指标点一一对应。
(2)明确各门课程目标的考核内容(如:理论课程:考勤、平时成绩和试卷;课程设计:考勤、报告撰写和答辩)和考核方法(考核、考查),确定各考核环节对应的课程目标点的目标值。
(3)根据课程目标点各考核环节的考核结果,计算各点的达成度,对该目标所支撑的毕业要求达成度情况进行评价。同时计算毕业要求的指标点权重的达成度值,为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打下基础。
课程目标达成度计算方法如下:
理论类课程理论类课程和实践类课程各目标支撑毕业要求的评价依据及达成度如下表所示。
①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
土木工程专业课程达成度自评表 |
一、课程基本信息 |
课程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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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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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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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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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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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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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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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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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程考核项目指标信息 |
考核途径 |
考勤 |
平时作业 |
期末考试 |
课程总评 |
占总评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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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平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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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折合平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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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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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毕业要求分指标点达成度自评 |
毕业要求分指标点 |
课程权重 |
考核途径 |
目标值 |
学生得分 |
达成度 |
加权达成度 |
考核途径百分比 |
1.3能够将专业知识和数学模型方法用于推演、分析和解决复杂土木工程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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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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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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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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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能够应用数学、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的基本原理,识别和判断复杂土木工程问题的关键环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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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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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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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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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能够应用数学、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的基本原理,通过公式、图表和文字等形式正确和有效地表达复杂土木工程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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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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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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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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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能够设计满足土木工程特定需求的构件(结点)、结构、体系或施工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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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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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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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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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能够基于科学原理,通过文献研究,调研和分析解决复杂土木工程问题的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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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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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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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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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总体达成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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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分析及持续改进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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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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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教学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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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对课程进行自评。 |
②混凝土及砌体结构课程设计
土木工程专业课程达成度自评表 |
一、课程基本信息 |
课程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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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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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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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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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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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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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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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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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课程考核项目指标信息 |
考核途径 |
学习态度 |
计算结果 |
报告撰写 |
答辩- |
课程总评 |
占总评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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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平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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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折合平均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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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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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毕业要求分指标点达成度自评 |
毕业要求分指标点 |
课程权重 |
考核途径 |
目标值 |
学生得分 |
达成度 |
加权达成度 |
考核途径百分比 |
2.3能够综合运用文献、规范、标准等对复杂土木工程问题进行技术分析并获得有效的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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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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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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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撰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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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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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能够基于土木工程相关背景知识对工程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比较、优化,提出复杂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案时具有创新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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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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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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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撰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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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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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复杂土木工程问题,能够通过撰写报告、陈述发言、撰写设计文稿、答辩等方式准确而有效地表达专业见解,具有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良好的沟通与交流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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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态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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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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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撰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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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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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总体达成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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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分析及持续改进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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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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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教学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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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对课程进行自评。 |
三、课程支撑毕业要求分指标点的权重分配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体系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综合考虑各门课程的具体教学环节和内容对各项毕业要求及指标点达成的关联程度、课程类别(理论课程、实验实习实训、毕业设计)对各项毕业要求及指标点达成程度的差异、课程性质(专业核心课程、非专业核心课程)对各项毕业要求及其指标点达成程度的差异,同时将每项毕业要求指标点归一化,忽略与毕业要求达成关联少的课程,制定以下权重设定规则:
1)关联程度的权重(K1):
①高关联程度(H)的权重系数:K1=1.5;
②中等关联程度(M)的权重系数:K1=1.0。
2)课程类别的权重(K2):
①理论课程的权重系数:K2=1.0;
②实验课程、课程设计及实习实训课程的权重系数:K2=1.5;
③毕业设计的权重系数:K2=2.0。
3)课程性质的权重(K3):
①专业核心课程:K3=1.5;
②非专业核心课程:K3=1.0。
各门课程支撑各项毕业要求分指标点的权重系数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课程加权学分=K1·K2·K3·课程学分,
四、课程目标达成度标准
课程目标达成度标准与毕业要求一致,超过65%为评价合格。
该方法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