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轻工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确保2019年硕士生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加强复试的科学性、规范化和有效性,提高复试质量,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的原则;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复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张荣堂
副组长:何 翔
成员:董莪,黄磊,刘志伟,丁普堂,刘芳
同时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学院主管领导、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和导师代表组成。复试小组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研究生复试工作。各招生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本单位主管领导、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导师代表等组成,不少于5人,必须有1人专门负责外语听力和口试,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每小组可配备1名记录员。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
三、招生指标及复试分数线
(1)2019年我院招生指标如下:
土木工程(学术型,全日制) 11人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全日制) 12人
(2)我院各专业复试线均执行A区国家线;
(3)优先通知达到复试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对调剂考生根据专业相近原则按初试分数由高到低选择。
(4)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我院各专业复试比为200%-250%。
四、复试流程
(1) 资格审查:安排于3月26日上午8:30-11:30在土建学院(科教楼12楼土建学院会议室)进行,考生携带本人以下材料以及各招生学院认为必要的其它材料,于3月26日(星期二)上午8:30-10:30到土建学院报到,接受资格审查。报到地点在各学院办公室。资格审查需要以下材料:①复试通知单(资格审查时现场领取);②准考证;③二代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④应届本科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大学期间完整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以及教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获取)。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复试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出示省级自学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2019年硕士研究生报名资格申请表》、网络教育考生出示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⑤3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及相关费用(复试费100元、体检费89元)。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2) 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持《复试通知单》到财务处缴费点缴纳复试费和体检费。26日-27日常青花园校区缴费点设在图书馆一楼,其他工作时间缴费,到常青花园校区行政楼201室财务处进行。为提高效率,只接受现金缴费,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现金。
(3) 体检:学校安排于27日上午、28日上午两个时间段在常青校区校医院集中进行体检,每天上午8:00-10:30为采血时间,请考生提前到达。体检应出示《复试通知单》和身份证。为使体检结果准确,体检前一日,考生不要熬夜、喝酒,晚饭及次日早餐以清淡为主。未参加体检者,一律不予录取。。
(4) 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定于3月26日下午14:30—16:30进行,考试教室资格审查时具体告知,岩土工程专业、机械工程(土木工程结构方向)专业复试科目均可在《土力学》和《土木工程材料》中任选一门,但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根据上级部门规定,复试全程录像,音像资料保存不少于3年。
(5)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及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与专业综合面试于3月27日上午8:30进行,面试地点在科教楼12楼土建学院会议室;每人20分钟,其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8分钟,专业综合面试12分钟;外语听力、口语由复试小组安排专人测试并按百分制计分,专业综合面试由复试小组成员按百分制打分后取平均值。根据上级部门规定,复试全程录像,音像资料保存不少于3年。
(6)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总分,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招生学院要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学院组织思想政治工作人员、招生工作人员、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7) 没有按时参加复试和体检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五、 成绩评定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和综合面试三项组成,每项满分均匀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考生每项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按初始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加权计算综合成绩。
最终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60%+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 40%
其中: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复试满分为300分。
六、录取
按考生综合成绩高低排序,从高分往低分顺序录取。若综合成绩相等,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初试总分相等,按政治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学校在指标二次分配中追加了某专业的招生计划,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首先录取上一轮复试合格但未录取考生,上一轮复试合格考生不足的,可开展下一轮复试。如有拟录取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也按上述原则进行补录。
考生必须于我院发出待录取通知12校内接受待录取,12小时内不接受待录取的视为弃权并由其他考生按复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申诉与复议
考生对复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复试成绩公布后3日内向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领导小组接到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若考生对复试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八、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及负责人
土建学院监督举报电话:027-65651698
监督举报邮箱:whpu_tm@163.com
负责人:张荣堂,黄磊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