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处《关于组织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确保2015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加强复试的科学性、规范化和有效性,提高复试质量,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流程
1 资格审查、体检按学校安排于3月24日上午8:30-12:00统一进行,具体要求详见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处通知:
http://yjsc.whpu.edu.cn/detail.asp?ID=1971
2 考生体检完毕后,持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学历证书、本科成绩单等相关证件,于3月24日上午到土建学院(科教楼12楼会议室)报到并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3 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定于3月24日下午14:30—16:30进行,岩土工程专业复试《土力学与地基基础》,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复试《工程经济学》,机械工程(土木工程结构方向)复试《土木工程材料》,农村与区域发展(新型城镇规划与建设方向)复试《发展经济学》。
4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及专业综合面试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与专业综合面试于3月25日上午10:00开始,面试地点在科教楼12楼土建学院会议室.
2)每人限时15分钟,其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5分钟,专业综合面试10分钟;
3) 外语听力、口语由复试小组安排专人测试并按百分制计分;专业综合面试由复试小组成员按百分制打分后取平均值。
二、 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采取综合各方面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其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20%,专业课考试和综合面试成绩各占40%;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最终成绩采用以下公式计算:

其中: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复试笔试及综合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三、录取
按照总成绩排序,确认待录取,不确认的视为弃权。确认待录取后,考生体检合格,报研究生处等待正式录取。
四、申诉与复议
对复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复试成绩公布后3日内向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领导小组接到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若考生对复试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五、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土建学院监督举报电话:83950207 举报邮箱:whpu_tm@163.com
学校督查组举报电话:83912520 举报邮箱:jw7684@whpu.edu.cn
以上各项条款,由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7-83950207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