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工业学院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确保2012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加强复试的科学性、规范化和有效性,提高复试质量,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流程
1 资格审查、体检按学校安排与4月9日上午统一进行,具体要求详见:http://tm.whpu.edu.cn/news_view1.asp?id=160;
2 考生体检完毕后,持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学历证书、本科成绩单等相关证件,于4月9日上午到土建学院(科教楼12楼会议室)报到;
3 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定于4月9日11:00-12:30进行,岩土工程方向和工程项目管理方向考试地点在科教楼208教室。
4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及专业综合面试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与专业综合面试于4月9日下午进行,其中岩土工程方向复试地点在科教楼12楼土建学院会议室,工程项目管理方向复试地点在科教楼12楼土建学院党团活动室;
2)每人限时15分钟,其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5分钟,专业专业综合面试10分钟;
3) 外语听力、口语由各小组安排专人测试并按百分制计分;专业综合面试由复试小组成员按百分制打分后取平均值。
二、 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采取综合各方面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其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20%,专业课考试和综合面试成绩各占40%;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最终成绩采用以下公式计算:
其中: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复试笔试成绩满分、复试综合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三、录取
按照总成绩排序,确认待录取,不确认的视为弃权。确认待录取后,考生体检合格,报研究生处等待正式录取。
以上各项条款,由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7-83950207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