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职权名称 |
行使依据 |
基本程序流程 |
行使主体 |
廉政风险点 |
1 |
干部选拔 任用 |
《武汉轻工大学科级干部选聘工作办法》(试行) 《关于开展2022年管理岗位七级、八级人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
成立选聘工作小组→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初审和业绩材料核实→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进行民主测评→向学校推荐本单位拟选聘干部的初步人选 |
学院党委 |
1、干部任职条件把关是否到位、规定程序是否严格执行; 2、选拔干部是否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标准。 3.候选人是否存在拉票情况;工作人员是否接受候选人吃请。 |
2 |
党内评优评奖、先进典型推荐 |
《关于做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
评选动员→组织先进个人和组织自荐,报送相关材料→支部进行民主评议,向学院党委推荐建议名单→学院党委进行集中研究,确定人选后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推荐 |
学院党委 |
1、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 2、评选工作中是否存在违背师德师风、弄虚作假等行为。 |
3 |
学生党员、团员发展 |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 工作细则》 《武汉轻工大学发展党员工作手册》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 |
党员发展:自愿提出入党申请→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学习→确定发展对象→党校学习、综合政审→填写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学院党委审批→预备期培养、党校学习→支部大会通过转正→学院党委转正审批 团员发展:自愿提出入团申请→确定入团积极分子→指定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参加团课学习→向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团志愿书》→团支部大会讨论接收入团→召开接收新团员支委会会议→新团员参加入团仪式 |
学院党委、党支部 |
1、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程序发展党(团)员; 2、是否存在任人唯亲、人情推荐或收受财物、接受宴请等情况。 |
5 |
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 |
《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1.发布招生简章 2.研究生初试专业课命题 3.下达招生计划 4.组织研究生复试 5.研究生资格审核 |
学院行政 |
1.资格审查不严; 2.试题泄密; 3.复试不按规定要求面试。 |
6 |
学生各类奖学金评选 |
1.《武汉轻工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定及奖励办法》 |
1.按学校下达的指标,根据年级人数分配给相关辅导员,并下发通知 2.辅导员发布综合成绩排名,组织评选。首先学生按要求申请,其次,辅导员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对综合成绩排名,并交由年级集体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按要求报送学院审核。 |
学院党委,学工部门 |
1.民主评议时未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未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
7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学生助学金评选、资助额度 |
1.《武汉轻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2.《武汉轻工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
1.学院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基础上,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做好国家助学金评选等级的认定工作。国家备案库的学生为重点资助对象,原则上按照最高等级给予资助,经济条件有改善的按不低于二等给予资助。 2.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学生本人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同时向辅导员递交《武汉轻工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学校其他奖学金。 3.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按要求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学院党委,学工部门 |
1.评定时未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未严格执行学校文件规定 3.评选结果未按照规定进行审批 |
8 |
课题申报 |
互联网+、挑战杯、创新创业等项目申报办法 |
1.凡我校全日制在校的非毕业班本科生,符合课题申请,填写提交《武汉轻工大学大学生科研项目申报书》和《武汉轻工大学大学生科研项目汇总表》。 2.分团委审核,公示。并报党委审批。报校团委。 |
学院党委,分团委 |
1.申报资格未审核 |
9 |
学生干部选任 |
1.《武汉轻工大学学生手册》 |
1.班委选举为民-主选举,由每班同学自愿投票选出。 2.每班班委设定职务有: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文娱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心理委员。 3.由同学自愿参加竞选,参选同学到前台将自己姓名写在黑板上,进行简短的演说:简介自己、竞选职务,自己的一些看法和决心等。 4.演说结束后,由全班同学进行无记名投票,参加竞选的同学不需要回避。 5.由未参加竞选的两位同学,一人唱票一人监票,安排同学在黑板上计票。 6.每种班委取得票数第一的同学组成班委。若出现同票数的类似情况,除参选同学自动退出外,要对同票数参选同学重新投票选出。 7.对所选出的九名同学,在尊重其竞选意愿的基础上,由辅导员作适当调整。 8.对新任班委的具体职务,在确定后应向全班同学公开说明 |
学院党委,学工部门 |
1.评定时未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进行 |
10 |
学生评优评先 |
1.《武汉轻工大学本科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定及奖励办法、毕业生表彰及管理办法》等 |
(一)轻工大·卓越奖 1.轻工大卓越之星 轻工大卓越之星的评选,学院组织,各年级按文件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经全体辅导员共同审议,报学院党委同意,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并参加学校组织的答辩,由学校最终差额评选。 2.轻工大十佳班级 轻工大十佳班级的评选,学院组织,各年级按文件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班级,经全体辅导员共同审议,报学院党委同意,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后报学生工作部(处),由学校最终差额评选。 (二)轻工大·优秀奖 1.单项素质奖由学生本人申请,经班委会、团支部评议推荐,辅导员确定初审名单,报学院分党委审核;学院分党委审核后,学生在学工系统内完成相关工作,所获奖名单在学工系统公示;学生工作部(处)汇总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班委会、团支部根据单项素质奖获得情况进行推荐,辅导员确定初评名单,报学院分党委审核;学院分党委审核后,学生在学工系统内完成相关工作,所获奖名单在学工系统公示;学生工作部(处)汇总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在系统内予以公示。 3.先进班集体的评选,由年级初评、学院审核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后报学生工作部(处),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评审会审核,并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轻工大·学业奖 学业奖学金由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具体组织,进行民主评议。转专业学生的奖学金评比,在原学院班级进行资格评审,在新学院进行申报审批。各等次奖学金由学院审核,报学生工作部(处)复核备案,并报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
学院党委,学工部门 |
1.评定时未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2.未认真审查、严格把关 3.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公示 |
11 |
违纪学生处理处分 |
1.《武汉轻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2.《武汉轻工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
1.报告情况 违纪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或个人应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学生所在学院通报,其中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要同时向保卫部(处)报告,考试舞弊事件要同时向教务处或研究生处报告。并要及时有效地制止和控制事态的不良发展,保护好现场、保存好相关证词、证物及影像资料。 2.组织调查 (1)考试舞弊事件由教务处或者研究生工作部(处)和相关学院负责调查。 (2)治安案件由保卫部(处)和相关学院负责调查。 (3)其他违纪事件由主管部门和相关学院负责调查。 (4).同一违纪事件涉及几个学院的学生时,由主管部门协调牵头调查,相关学院应指派专人协助。 3.处分决定的办理 (1)给予学生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学生所在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学院行文公布。 (2)给予学生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由学生所在学院和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材料,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主管校领导批准,学校行文公布。 (3)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由相关学院和相关部门提供书面材料,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经学校发展规划处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学校行文公布。 4.处分决定存档 处分决定办毕后,由相关部门将处分决定连同调查取证材料等一并移交主管部门立卷存档。 |
学院党委,学工部门 |
1.未以事实为依据2.未按章依程序办事 |
12 |
就业信息发布、咨询、推荐 |
武汉轻工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程序; |
1.毕业班辅导员收集企业信息:收集信息是就业活动的第一步。 2.对就业单位进行资质审核。 3.发布招聘信息。 |
学院党委,学工部门 |
1.未审核资质 |
13 |
学籍学历管理 |
《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 |
1.新生入学管理,新生入学后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2.在校生学籍异动管理,包含转专业与转学及休学、保留学籍与复学。转专业与转学管理见《本科生转专业管理》;休学、保留学籍与复学管理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学籍异动表,辅导员全面了解情况后(包括学生家长的意见)提出意见,报学院审核,学院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学校;学籍预警:对学生在学习中即将发生的问题和困难进行紧急提示或预先告知,警示学生学习过程的走向,督促学生努力学习,加强修养,顺利完成学业。 |
学院行政 |
1.转专业条件审核不严格、不一视同仁 2.毕业资格审查不严格或不一视同仁 |
14 |
课程考核与成绩(学分)管理 |
《武汉轻工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 |
1.课程考核的类型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各课程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应由教师拟定,系主任审核符合考试命题要求后签字交由学院教学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批准后 报教务处备案。 2.对不准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 由任课教师提出,学院分管教学 的负责人签字, 在考试前两周报教务处。 3.加强考试巡视和督察工作, 建立巡视制度,巡视员和督察员在巡视和督察过程中有权对考试违纪 和舞弊行为进行认定。 |
学院行政 |
1.对试卷审核不严,试卷质量不达标; 2.对考试违纪学生处理不严或不一视同仁 3.对监考违纪教师处理不严或不一视同仁 |
15 |
毕业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含学士、研究生) |
《武汉轻工大学毕业生资格审查与学历学位证书管理办法》 |
1.对毕业资格严格进行审查包括:学分与成绩核对、学生基本信息核对、创新学分的审核。 2.对学位资格审查:每学年第二学期 2-3 周学院审查学生学位资格, 并将学院初审结果通知学生进行核对。 3.教务处和学院共同对毕业生成绩进行审核后, 确定学生毕(结) 业结论,发放学历证书;初步拟定拟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确定最终授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4.学历管理(毕业、结业与肄业)学生修读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规定学分者即可毕业,发给毕业证书;达到毕业条件且符合国家授予学士学位有关规定及学校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有关规定者,可授予学士学位;未能取得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或其他方面未能达到毕业要求者发给结业证书。 |
学院行政 |
对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查不严格或不一视同仁 |
16 |
本科生转专业管理 |
1.《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 2.《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
1.严格执行转专业的基本原则:宏观控制、公开考核、双向选择、优生优先、公平公正。 2.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 3.认真核实学生转学生申请条件,并严格控制转专业的学生人数,准许转专业人数不超过当年入学新生人数的30%。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科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学生;应予退学的学生)不予考虑转专业。 5.拟转入学生的综合情况进行初审、面试,并根据学生考核结果和本院转专业计划审批并签署意见,按照优生优先的原则排序确定入围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批。 |
学院行政 |
1.转专业条件审核不严格、不一视同仁 2.毕业资格审查不严格或不一视同仁 |
17 |
学生勤工助学管理 |
1.《武汉轻工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
1.凡符合应聘条件的贫困学生在辅导员老师那里报名应聘。 2.按照特困学生优先、有岗位专长者优先、学有余力者优先等原则,以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录用人选,并报学院确认。并报学校备案。 3.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按月计酬,按助教、助管、助研、后勤服务等岗位性质计酬; 4.勤工助学工资每个月发放一次,每月底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集中办理勤工助学工资审批手续。 |
学院党委,学工部门 |
1.未按规定条件进行选聘 |
18 |
学生参加国(境)外研修选拔 |
1.《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出国手续办理流程》 |
1. 出国当年4月填写并提交国外大学入学申请表。 2. 出国当年的4月前提交外方大学入学要求的英语水平测试成绩单。 3. 出国当年4月前提交武汉轻工大学就读期间的中英文成绩单:中文成绩单由项目所在学院出具并加盖公章,英文成绩单经本人翻译后交国际处及教务处审核签章。 4. 出国当年4月前提交武汉轻工大学在读证明:由项目所在学院出具并加盖公章。 5.办理护照:出国当年4月30日前办好护照,护照需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5. 开具资金证明(根据就读国家签证及大学要求办理)。 |
学院党委,学工部门 |
1.未审核成绩盖章 |
19 |
教学工作奖励 |
《武汉轻工大学本(专)科教学奖励办法》 |
1. 评奖范围包括全校承担各种教学任务的教师和从事教学管理的管理人员,重点奖励长期在一线从事教学的主讲教师。 2.首先由个人或集体(项目组) 申报,系里推荐,学院党政联席会商定后上报学校。 3.对同一项目获不同层次的奖励, 奖金不重复发放, 以最高奖励为准。 4.教师获奖成绩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评职称、晋级、评优和优先进修深造的依据之一,组织奖记入院(部)年度考核业绩。 |
学院行政 |
对教学奖励申报审查不严格或不一视同仁 |
20 |
教育、教学建设项目的申报、推荐及评审 |
《武汉轻工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
1.申报的项目符合立项指南的要求。 2.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3.对深入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具有较强的促进作用。 4.能为教育行政和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和科学论证。 5.已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具备按计划完成立项任务的条件。 6.认真进行审查、筛选,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汇总后报送教务处。 |
学院行政 |
对教学项目申报审查不严格或不一视同仁 |
21 |
学生教材及教辅资料征订 |
1.《武汉轻工大学教材编写管理办法》 2.《武汉轻工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 |
1.加强对教材编写、出版等方面的指导与管理。 2教材的编写采用立项、评审的管理办法。 3.申请立项的教材,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泄露国家机密。 4.严格遵守《著作权法》,不得抄袭和剽窃他人著作内容或知识成果。 5. 教材选用要遵循先进性和适用性的原则。优先选用近3年出版的教育部“面向 21 世纪课程教材”、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 级规划教材和重点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优秀教材;选用的教材应全面、准确地阐述本学 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选用的教材应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选用的教材应体现学科发展上的先进性和教学上的适用性。完整表达课程应包含的知识,结构严谨,理论联系实际。选用的教材应文字精练,语言流畅,文图配合恰当,图表清晰准确。 |
学院行政 |
对教材编写申报和选用审查不严格或不一视同仁 |
22 |
人员、人才招聘与录用、聘用 |
《轻工大党办(2022)8号:武汉轻工大学人才引进办法(暂行)》、《校人事(2023)23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人才引进计划的通知》 |
1.个人申请 2.院学术(学位)分委员会初审确定面试名单 3.学院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面试 4.面试通过者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核 5.学院审核通过者上报学校审定、公示与批准 |
学院行政 |
1.接受请托,人才引进资格审核标准不严格; 2.人才招录程序不到位; 3.未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 |
23 |
各类人才项目申报、选拔与管理 |
《轻工大党办(2022)8号:武汉轻工大学人才引进办法(暂行)》、《轻工大行发(2021)11号: 关于下达2021年度特聘岗位人才和教师引进计划的通知》 |
1.个人申请 2.院学术(学位)分委员会初审确定推荐名单 3.推荐名单上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审核 4.学院审核通过者上报学校审定、公示与批准 |
学院行政 |
1.对申报人资格审核不严格; 2.审核过程存在拉关系、贿选、暗箱操作等情况。 |
24 |
教师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
《武汉轻工大学2022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直通车”申报和“破格”申报评审条件》、《武汉轻工大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
1.个人申请 2.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组初审、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3.推荐名单上报学校人事处审核、公示 4.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专家组评议 5.学校审定、公示 |
学院行政 |
1.政策制度宣讲不到位; 2.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审查有漏洞; 3.评审程序不规范; 4.未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议。 |
25 |
教职工年度考核、奖惩 |
《关于做好2022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
1.个人填表 2.学院初审 3.按民主集中制方法确定年度考核等级 4、考核结果上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学院公示 5.上报学校人事处审核 |
学院行政 |
1.未按评比标准推荐,评比过程不公开、不透明; 2.评比过程中存在拉关系、贿选、暗箱操作等情况。 |
26 |
研究生导师遴选、考核、学生名额分配 |
《武汉轻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办法》 |
1.个人申请 2.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 3.研究生工作部(处)复核 4.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5.学校公示与批准 |
学院行政 |
1.导师遴选资格审查不严; 2.考核接受贿赂、拉关系 |
30 |
各级限项申请科研项目、校立项目等申报与推荐 |
学术委员会评审打分,按分值高低推荐 |
1.学院收集申报人申请书; 2.确定学院学术委员会专家评审名单; 3.隐去申请书中申请人相关身份信息,开展匿名评审会评审,打分,评审专家在评审表上签字 4.统计分值平均分,按分数高低向学校推荐 |
院学术委员会 |
科研项目申报能否遵守学术道德,遴选出高水平项目报送到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