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和自主发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完全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轻工大行发〔2017〕33号)和《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轻工大普教〔2025〕72号)以及学校《关于做好2025级本科生一年级下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 长:刘杰胜
副组长:刘志伟、刘 义
组 员:段 翔、游其勇、赵万华、郭 健、王 琪、潘伟晨、邓成龙
监察小组 监督举报电话:65651708
组长:刘义
组员:潘伟晨
二、转专业报名要求
(一)申请条件
1. 思想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2025年入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3.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可接收所有符合申请转入专业学业背景要求的学生(匹兹堡联合学院学生除外),直至项目专业学生数达到招生限额;
4. 匹兹堡联合学院专业间可申请互转,不可接其他学院学生,各专业学生总数控制在招生限额内;
5. 学生学业背景应符合申请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公布的专业要求。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申请跨类转专业的学生,非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申请转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学生。
2.作为高水平运动员、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被录取的学生。
3.匹兹堡联合学院申请转出到其他学院的学生。
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转出到匹兹堡联合学院之外的非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的学生。
5.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的学生。
6.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三、转专业名额及录取要求
(一)转入人数
接受学生转入人数为各专业(类)当年核定高考招生计划人数的20%。第一学期转专业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可以在第二学期继续接受转专业申请。专业学生净增数控制在计划数之内。若报名人数超过转入限额,则举行考试择优录取,考试方式和内容在土建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土建学院接收学生名额如下
专业 | 建筑学 | 土木类 | 工程管理(中美) | 智能建造 |
拟接收转入人数 | 39 | 72 | 38 | 41 |
(二)转入录取要求
1.转专业学生符合申请要求。
2.面试合格。面试内容包括价值观、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
(三)转出人数
原则上各专业(类)转出学生人数不设限制。
四、转专业流程
(一)学生申请转专业
5月6日上午8:00至5月9日下午5:00,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逾期不予补报。每位学生仅允许填报1个转入专业(类)志愿。
(二)转出资格审核
5月13日前,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公示,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三)转入资格审核
5月13日至5月22日,学院完成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资格审核和综合遴选,并将拟接受转入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同时按要求报送教务处。
(四)复审及公示
教务处对转出与转入学院双方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进行复审。转专业期间,如学生受到任何纪律处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学校按规定对拟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五)办理转专业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获得转专业审核通过的学生到原所在学院领取《武汉轻工大学学生学籍异动表》,按学籍异动程序办理转专业手续。转入学院将转入学生的学籍异动表统一交教务处存档备查。
五、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
(一) 学分认定
1. 学生在原专业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教学内容基本一致,且学分相同或高于转入专业要求的,经转入学院认定后,可按转入专业课程性质和学分计入成绩;
2. 已修读但不在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经转入学院认定后,可作为通识选修课学分计入成绩;
3. 转入专业要求修读而学生未修读,或虽已修读但未达到转入专业学分要求的课程,须按规定补修。
(二)毕业与学位审核
经批准转专业的学生,须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学业,并按转入专业要求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六、其他
1. 转专业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学院将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规定,确保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2. 学生一经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再转回原专业,且不得再次申请转专业;
3.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 本细则由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