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工会 - 组织发展 - 正文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2-09 点击量: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专业年级
职务
入团年月
申请入党年月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年月
列为发展对象年月
政审方式
同本人谈话
外调函调情况
有(或无)
公示情况
经公示无群众反映问题
重大政治斗争表现
经函调,该生父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文革期间(“年纪尚幼”父母出身在60年代末或70年代初的可加这4个字)没有参加过“打、砸、抢”活动,在“八.九”学潮期间没有参加游行示威活动,没有参加“法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
经与本人谈话,该生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该生出生在“八.九”学潮之后(89年之前出身的可写“八.九学潮期间年纪尚幼”),没参加“法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
政审结论
该生政治历史清楚
基层党组织政审意见
党支部意见
培养联系人签名:
党支部书记签名:
日期:
院(系)党总支部意见
负责人签名:
上一篇:函调信模板
下一篇:武汉轻工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