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抓好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特签订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1、认真履行《武汉工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施办法》所赋予的责任,努力达到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规定的各项基本要求,保证在年底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中个人及单位、部门成绩在合格以上。
2、大力宣传、认真学习和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关于干部收入申报、礼品上交、重大事项报告等三项制度。
3、自觉做勤政廉洁的表率,切实抓好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确保个人及一般干部不发生廉洁方面的错误。
4、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保证部门和单位所有收入一律接受学院财务的管理的监督,杜绝帐外帐和“小金库”;保证不发生任何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5、严格控制必需的业务招待费的使用,不超标,不超支,并随时接受监督和检查。
6、严格执行学校设备购买有关管理规定,个人不得在实验室设备建设中以考察设备名义接受商家包办的游玩活动,不得收受商家贿赂或接受馈赠的设备和礼品。
7、严格执行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个人不得因学生日常管理、学生专业异动、学生留级、学生退学、学生学位证授予等问题接受学生贿赂或接受馈赠的礼品。
8、若本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达不到量化考核标准规定的基本要求,要接受批评和教育,并积极整改。
9、本责任书规定的责任,作为年终述职重要内容,接受各方面监督。
主管领导: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