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规范化管理,维护我院正常的教学、管理、学习和生活秩序,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优化院风学风。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校《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内容,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预警对象和预警方式
1、预警对象:
违反学校相关规定的学生,学分重修达到一定数目的学生,恶意欠费学生,到校未按时注册学生,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
2、预警方式:
采取辅导员告知学生本人和公开公布处分决定等方式,对不同层次的学生分黄色、橙色、红色三级进行预警。
二、给予警告的具体依据
(一)黄牌警告:
1、给予黄牌警告,并依照《学生手册》给予警告至严重警告处分
①对未经学校批准不按期缴费超过两周的学生;
②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又无正当理由的学生;
③偷盗、诈骗公私财务400元内的学生;
④过失引起火灾事故,公私财物在500元以下;故意破坏公、私财物,价值在400元以下的学生;
⑤无故旷课30学时以下的学生;
⑥在校内或其他公共场所扰乱公共秩序的学生,打架斗殴的学生;
⑦未请假晚归、夜不归宿的学生;
⑧未经批准,在校外租住民房的学生;
⑨拨打搔扰电话、通宵上网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学生。
⑩在学生宿舍内私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气或使用明火的学生
2、给予警告,但不给予处分
①存在心理健康问题,并出现学习成绩快速下降,精神萎靡,暴力倾向等症状的学生;
②一学年考试重修三科,或二年级重修学分达10个学分的学生。
(二)橙牌警告:
1、给予橙牌警告,并依照《学生手册》给予记过处分
①对未经学校批准不按期缴费,经警告处分仍无改过措施的学生;
②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又无正当理由,经警告处分仍无改过措施的学生;
③偷盗、诈骗公私财务400-600元的学生;
④过失引起火灾事故,公私财物在500-1000元内;故意破坏公、私财物,价值在400-600元的学生;
⑤无故旷课31-45学时以内的学生;
⑥在校内或其他公共场所扰乱公共秩序者,情节严重或教育未改的学生;
⑦未请假晚归、夜不归宿,经警告处分仍无改过措施的学生;
⑧未经批准,在校外租住民房,经警告处分仍无改过措施的学生;
⑨拨打搔扰电话、通宵上网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经警告处分仍无改过措施的学生;
⑩在校打麻将的学生;
①在学生宿舍内私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气或使用明火,第二次被宿管人员或辅导员查出的学生;
①学生未经批准组织外出旅游活动的组织的学生。
2、给予警告,但不给予处分
①存在心理问题,并出现过激行为的学生的学生;
②一学年考试重修四科,或二年级重修学分达15个学分的学生。
(三)红牌警告
1、给予红牌警告,并依照《学生手册》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①对未经学校批准不按期缴费,经记过处分仍无改过措施的学生;
②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又无正当理由,经记过处分仍无改过措施的学生;
③偷盗、诈骗公私财务600-800元的学生;
④过失引起火灾事故,公私财物在500-1000元内,情节严重的学生;故意破坏公、私财物,价值在600-800元的学生;
⑤无故旷课46-60学时以内的学生;
⑥在校内或其他公共场所扰乱公共秩序者,情节严重并教育多次未改的学生;
⑦未请假晚归、夜不归宿,经记过处分仍无改过措施的学生;
⑧未经批准,在校外租住民房,经记过处分仍无改过措施的学生;
⑨拨打搔扰电话、通宵上网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经记过处分仍无改过措施的学生;
⑩在用麻将、扑克或其他方式和手段组织或参与赌博,情节严重态度恶劣的学生;
2、给予警告,但不给予处分
①存在心理问题,并出现过轻微精神分裂症状的学生;
②一学年考试重修五科以上,或二年级重修学分达20个学分的学生。
三、学生申诉处理
根据《武汉工业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条学生如果对处分存有异议,可根据《武汉工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暂行办法》、《武汉工业学院学生申诉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程序进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