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和排除实验室安全隐患,维护好学院的教学科研安全秩序,根据《武汉轻工大学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检查形式分为常规自查和定期检查。各实验室负责人、各课题负责人和实验室管理员每天必须对负责的实验室进行常规自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第三条 安全检查应内容应包含安全设施检查、水电安全检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检查、气瓶安全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烘箱与电阻炉安全检查和个人防护安全检查。
第四条 安全设施检查具体内容包括: 配置的消防器材(烟感报警器、灭火器、灭火毯、消防栓等)正常有效;实验大楼有逃生线路指示图,并安装了应急指示灯。灭火器配备数量合理、种类合适,无过期现象,摆放位置利于取用。
第五条 水电安全安全检查内容包括:
(一)用电基础安全 1. 插头插座功率需匹配,无私自改装现象。 2. 不乱拉乱接电线,无电线老化、使用花线和木质配电板的现象。 3.多个大功率仪器不使用同一个接线板。 4. 不能多个接线板串联、接线板不直接放在地面;无电源插座未固定、插座插头破损现象。 5. 大功率仪器(包括空调等)有专用插座,用电负荷满足要求;长期不用时,应拔出电源插头。 6. 水槽边不安装电源插座,如确实需要,应有防护挡板或防护罩。 7. 实验室和电气设备配备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 8. 电线接头绝缘可靠,无裸露连接线,地板上的导线应有盖板或护套。 9. 加热器采用耐高温阻燃导线。 10. 配电柜/箱无物品遮挡并便于操作。
(二)用水安全 1. 下水道畅通,不存在水龙头、水管破损现象。 2. 各类连接管无老化破损现象(特别是冷却冷凝系统的橡胶管接口处)。 3. 无自来水龙头开着时人离开的现象。
第六条 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检查。危险化学品由学院统一设置储藏室专人保管,尤其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须在储藏室设置专柜双人保管。危险化学品的购买、申领、存储、使用、处理严格遵守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有台账且使用记录完整,标签完整、清晰、规范,容器没有敞开的现象,存放规范,远离热源,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远离电器设备、插座或高温设备。具体要求参照《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 实验气瓶安全检查。气体钢瓶标签清晰、储存气体与标识一致、合格证书完整且在有效期,台账完整、存放规范(放置在通风、阴凉、无腐蚀的场所,远离热源、电源及电气设备,有固定装置固定,无卧放使用现象,使用有毒、易燃、易爆的气体,须安装气体泄漏报警仪),并按要求张贴操作规程和警示标识。具体要求参照《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实验室气瓶管理办法》执行。
第八条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大型仪器设备、高温高压、超低温设备、特种设备、辐射源等须有安全警示标识、操作规程、应急预案上墙。具体参照《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条 烘箱与电阻炉安全检查。 1. 烘箱、电阻炉有无超期服役现象。 2.不在烘箱等加热设备内烘烤易燃易爆化学试剂、塑料等易 燃物品、不使用塑料筐盛放实验物品在烘箱等加热设备内烘烤。3. 烘箱、电阻炉等附近不存放气体钢瓶、易燃易爆化学品。 4. 使用烘箱、电阻炉等加热设备时有人值守。
第十条 个人防护安全检查。 1. 凡进入实验室人员需穿长袖实验服或防护服,按需要佩戴防护眼镜(如进行化学实验、有危险的机械操作等)。 2. 涉及化学和高温实验时,不得佩戴隐形眼镜。 3. 特殊场所按需佩戴安全帽、防护帽,无长发散露在外的现象。
第十一条 其它安全检查。 1. 危险性实验(如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时必须有两人在场。 2. 实验时不能脱岗,通宵实验须至少两人在场。 3. 不穿拖鞋、短裤进入实验室,不露脚趾。 4. 非实验区(如电梯、办公室、休息室、会议室、餐厅等) 无穿戴实验服、实验手套等现象。 5.有规范的实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