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细则
根据《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完全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轻工大行发〔2017〕33号)和《武汉轻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轻工大普教〔2025〕72号)有关规定,制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2025级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长:刘杰胜、刘晶
副组长:刘志伟、杜典初
组员:段翔、游其勇、赵万华、郭健、王琪、潘伟晨、邓成龙
监察小组监督举报电话:65651708
组长:杜典初
组员:周向文
二、转专业报名要求
(一)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2025年入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3.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可接收所有符合申请转入专业学业背景要求的学生(匹兹堡联合学院学生除外),直至项目专业学生数达到招生限额;
4. 匹兹堡联合学院专业间可申请互转,可接收符合专业学业背景要求的所有其他学院学生,各专业学生总数控制在招生限额内;
5. 学生学业背景应符合申请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公布的专业要求。
(二)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申请跨类转专业的学生,非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申请转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学生。
2.作为高水平运动员、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被录取的学生。
3.匹兹堡联合学院申请转出到其他学院的学生。
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申请转出到除匹兹堡联合学院之外的非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的学生。
5.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的学生。
6.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三、转专业名额及录取要求
(一)转入人数
接受学生转入人数为各专业(类)当年核定高考招生计划人数的20%。第一学期转专业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可以在第二学期继续接受转专业申请。专业学生净增数控制在计划数之内。若报名人数超过转入限额,则举行考试择优录取,考试方式和内容在土建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土建学院接收学生名额如下:
专业 | 建筑学 | 土木类 | 工程管理(中美) |
拟接收转入人数 | 12 | 36 | 19 |
(二)转入录取要求
1.转专业学生符合申请要求。
2.面试合格。面试内容包括价值观、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
3.申请转入建筑学专业的学生,需加试绘画基础(素描)测试。
(三)转出人数
原则上各专业(类)转出学生人数不设限制。
四、转专业流程
(一)学生申请转专业
11月17日上午8时-11月21日下午5时,学生登录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操作方法见附件2《教务系统转专业操作指南(学生版)》)。逾期不予补报。每个学生允许提交一个转入专业(类)志愿。
(二)转出资格审核
11月26日前,学生所在学院根据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完成申请转专业的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并公示,并将符合资格的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
(三)转入资格审核
11月27日-12月12日转入学院完成对入围转入学生的综合情况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遴选),将拟接受转入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并将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
(四)复审及公示
教务处对转出与转入学院双方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进行复审。在转专业期间受到任何纪律处分者,取消转专业资格。12月22日前,教务处对拟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五)办理转专业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同意转专业学生名单。获得转专业审核通过的学生到原所在学院领取《武汉轻工大学学生学籍异动表》,按学籍异动程序办理转专业手续。转入学院将转入学生的学籍异动表统一交教务处存档备查。
五、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
(一)转专业学生的学分认定
1.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修读的课程,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名称相同或相似,课程学习内容基本一致,且学分相同或高于转入专业的学分要求的,经转入学院认定后,按转入专业课程性质和学分计入成绩。
2.已修读的在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中没有的课程,经转入学院认定后,可作为通识选修课学分计入成绩。
3.转入专业要求修读,而在原专业未修读的课程,或虽已修读但低于转入专业的学分要求的课程,须补修。
(二)毕业和学位审核要求
经批准转专业学生,严格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学业并开展毕业资格审核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
六、其他
学生一经办理转专业手续不得再转回原专业,也不允许第二次转专业。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