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轻工大学大类培养学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规定,专业的社会需求和土建学院的办学资源,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土木类分流方向
土木类专业设土木工程专业和智能建造2个专业:
土木工程专业以建筑工程和道路与桥梁工程为主要方向,培养具备扎实的数学与工程力学基础、系统的结构设计与施工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该专业强调“宽基础、强能力、重实践”,在通识教育与学科基础课程上保持一致,在专业课程上突出方向特色:建筑工程方向侧重房屋建筑结构与施工技术,道桥工程方向侧重道路、桥梁的勘测、设计与养护。毕业生可在房屋建筑、道路桥梁、轨道交通、地下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设计、施工、监理、开发与管理部门,以及科研院所和教育机构从事相关技术与管理工作,具备广阔的发展空间。
智能建造专业是土木工程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交叉融合的产物,注重培养学生在智慧建造、工程数字化与自动化等方面的综合能力。该专业以人工智能、机器学习、大数据分析、物联网与智能装备为核心知识支撑,强调数字孪生、BIM 技术和智能施工装备的应用,旨在塑造具备“工程素养+信息技术能力”的复合型创新人才。毕业生不仅能够在传统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开展结构设计、施工与管理工作,还能胜任智慧工地建设、建筑信息化管理、工程大数据分析、智能装备研发等新兴岗位,为建筑业数字化转型和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分流原则
1. 坚持学生个性发展与学校专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学院在分流前进行专业方向宣讲,帮助学生合理定位,明确选择。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组织考试成绩进行专业分流。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同时,也要考虑专业结构与办学资源、社会需求的相关性、合理性,促进各专业协调发展。
2.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专业分流工作从方案制定到名单公布全程实行公示,加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领导与监督。
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土木类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的组织领导,保证专业分流工作的有序进行,成立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土木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 长:刘杰胜、刘 晶
副组长:刘志伟、杜典初
成员:游其勇、郭健、邓成龙、明新贵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土木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分流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具体实施。
四、工作进程
9月11日 专业分流宣讲会,学生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及自己的职业规划,期间与家长协商,确定自己的专业方向志愿。
9月12日 学生在线填写《土建学院2025级土木工程专业方向志愿表》,辅导员收齐学生的专业志愿表,交到学院教务办公室。
9月13-14日 学院根据分流录取原则和学生就读专业的志愿及成绩,进行专业分流录取。在学院公告栏公示专业分流结果。
9月15日 辅导员负责重组学生行政班,学院审核,并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办理学籍异动等事项。
五、有关规定
1.志愿填报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本人志愿在专业大类内自选专业并填写专业分流志愿表,经审批后进入相应专业学习。
2.专业方向人数规定
土木类共计180人,各专业人数范围:土木工程专业4个班120人,智能建造专业2个班60人。若报名人数超过上限,则组织考试并按考试成绩排名(英语(或高考对应小语种)+数学各50分)。
3.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指导学生选择专业,公示学生选择专业结果,并将经初审的专业分流学生名单报学校审核备案。
4.专业分流后学院重组学生行政班,并报教务处备案。
本细则由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土木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2025年9月9日